关于对2015年度东营市建设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时间:2015-12-03浏览量:174
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东营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初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15年11月29日召开了全体执委会议,对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呈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和表决。本次评审经过答辩(中级)、专业学科组评议、评委会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50名同志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110名同志通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为了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的规定,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初级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异议期为2015年12月03日—2015年12月17日共15天。现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附后)下发给你们,请在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异议期结束后2日内,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人事科。如愿直接向市建设工程中评委反映的,请一律以书面方式提出具体意见(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98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人事科,邮政编码:257091。
附: 2015年度东营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